稻瘟酰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60384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60384
首次批准日期
2016-03-15
有效期至
2031-03-14
农药名称
稻瘟酰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稻瘟酰胺fenoxanil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瘟病35-5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稻瘟病发生初期用药,根据病害发生情况连用2-3次。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水稻上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黑色素生物合成抑制剂,具有较好的内吸活性,可抑制附着孢的穿透来防止稻瘟病的感染,持效期较长,可耐雨水冲刷,对水稻稻瘟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2]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施药后要及时洗手洗脸。[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4]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哺乳期妇女及孕妇避免接触。[7]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症状:轻度中毒:头痛、呕吐、出汗等。重者抽搐。1、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如溅及眼睛,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严重者送医就诊。3、如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症状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干燥处和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避免任何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