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钾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60380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60380
首次批准日期
2016-03-01
有效期至
2031-02-28
农药名称
草甘膦钾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草甘膦钾盐含量:43%。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3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214-429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4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药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达到斩草除根的目的,能有效防除一年生及多年生感性杂草,广泛用于非耕地除草。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强碱性物质混合使用,稀释药剂须用清水,泥浆水会降低药效;2、晴天施药,现配现用,4小时内遇大雨会降低药效,酌情补喷,对杂草进行均匀定向喷雾,不使药液接触到作物上,以免造成药害;3、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等;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低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他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但仍有不适,就医;误服应立即何如大量水或牛乳稀释,并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不得贮存于金属容器内,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饮料等同贮同运。在运输途中,避免日晒、雨淋,确保包装物完好无损。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