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瘟酰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60136微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60136
首次批准日期
2016-01-28
有效期至
2031-01-27
农药名称
稻瘟酰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2023-11-06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稻瘟酰胺fenoxanil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瘟病60-10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破口期前5—7天喷施第一次,齐穗期喷施第二次。兑水量30—50公斤/亩。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都为2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黑色素生物合成抑制剂,具有较好的内吸活性,可抑制附着孢的穿透来防止水稻稻瘟病的感染。
注意事项
1.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护目镜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吸入药液。不得在现场饮食、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澡,并更换衣服。2.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本品对蜜蜂低毒,但具中等风险性,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扬花期禁用。4.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5.未用完的药剂应放回原包装内,并于阴凉、干燥处密闭保存。用后的包装物应焚烧或深埋土中。6.施药器械可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反复清洗2—3次,倒置晾干。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误服,不要引吐,立即携带标签请医生诊治。由于该药剂有迟缓发作的可能性,因而必须对误服者进行至少48小时的观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防雨防湿防潮,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3.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