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60079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60079
首次批准日期
2016-01-28
有效期至
2031-01-27
农药名称
阿维·毒死蜱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3年11月23日,变更原持有人成都科利隆生化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阿维菌素abamectin0.3%
毒死蜱chlorpyrifos24.7%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纵卷叶螟60-8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水稻稻纵卷叶螟低龄若虫或幼虫始发期开始用药。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对烟草、莴苣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4、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5、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施药后72小时内禁止人畜进入施药区域。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阿维菌素与毒死蜱混配而成,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毒死蜱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阿维菌素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其作用机制干扰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γ-氨基丁酸,从而对节肢动物的神经传导有抑制作用,昆虫幼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不活动不取食。二者混配可以延缓抗性的产生,可以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注意事项
1、本品所含有效成分之一毒死蜱属于限制使用农药,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标签,须按本标签说明使用。3、本品不能与铜制剂、碱性物质混合使用。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污染水源,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戴好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严禁接触本品。9.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10.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措施: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清洗,仍有不适就医。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就医。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对症治疗。若判断阿维菌素中毒为主,误服应立即携带标签就医,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如确定以毒死蜱中毒为主,可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远离儿童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