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啶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2511低毒杀菌剂杀螨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2511
首次批准日期
2015-12-05
有效期至
2030-12-04
农药名称
氟啶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2026-04-17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500克/升。2026年4月17日,增加柑橘树红蜘蛛。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啶胺fluazinam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树红蜘蛛1200-1600倍液喷雾
马铃薯晚疫病35-4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马铃薯晚疫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喷雾施药2—3次,间隔7—10天,用水量30—50公斤/亩。2.在柑橘树红蜘蛛发生初期喷雾施药。3.在马铃薯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柑橘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施药1次。4.本品不可与呈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氟啶胺是一种解偶联剂,可破坏氧化磷酸化,推测是分子中的氨基基团的质子化和质子化作用引起的。其作用机理与特点为线粒体氧化磷酸化解偶联剂。通过抑制孢子萌发、菌丝突破、生长和孢子形成而抑制所有阶段的感染过程。本品用于防治马铃薯晚疫病、柑橘树红蜘蛛。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或杀螨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其附近禁用;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