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防治水稻纹枯病时应于水稻纹枯病发生初期使用,每亩兑水量为15—30公斤,应喷雾均匀,视病害发生情况间隔7—10天再施1次;用于防治柠檬树脂病时应于病害发生初期(一般为新梢抽发时或幼果期)施用,视病害发生情况可间隔10天左右再施用1次;用于防治露地芹菜叶斑病应于叶斑病发生初期使用,每亩兑水量30—40公斤,均匀喷雾,一般连续施药2次,每次使用间隔期7—10天。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在柠檬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在芹菜(露地)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10天。5.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柠檬树、芹菜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作物安全性验证试验。
产品性能
本品属三唑类杀菌剂,具有保护、治疗和内吸活性,是甾醇脱甲基化抑制剂。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柠檬树脂病、芹菜(露地)叶斑病。
注意事项
1.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制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 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粮食、饮料等混合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