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啶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2407微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2407
首次批准日期
2015-10-25
有效期至
2030-10-24
农药名称
氟啶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2025-07-04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5年7月4日,增加马铃薯晚疫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啶胺fluazinam50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辣椒疫病25-34毫升/亩喷雾
马铃薯晚疫病30-4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辣椒疫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用药,亩用药量兑水30—40升对辣椒整株均匀喷雾,每隔7天用药1次,连续施药3次。2.马铃薯晚疫病:病害发生初期施药,兑水45—60公斤/亩茎叶喷雾。间隔7天施药1次,连续施药3次。3.使用前,摇匀本品,药液配成后,请立即使用。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辣椒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7天;马铃薯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7天。
产品性能
本剂为吡啶类杀菌剂,可防治鞭毛菌类、半知菌类引起的病害。用于防治辣椒疫病、马铃薯晚疫病。
注意事项
1.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2.喷药时请将药液均匀地喷雾到植株全部叶片的正反面,以保证药效。3.对瓜类作物有药害,瓜田禁止使用,施药时注意不要将药液飞散到瓜田。4.施药时,要穿戴作业服,施药后注意要立即清洗手足脸并换下作业服。5.有过敏病史者,应禁止施药及禁止进入施药地。6.不宜在温室使用本药剂。7.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8.孕妇及儿童禁止接触该药剂。9.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作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1.接触该药剂后请更换衣服,如果药剂进入眼睛,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2.如果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冲洗。3.如误服,请用水充分漱口后,并立即携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密封储存于阴凉干燥处。2.远离儿童,并加锁保管。3.避免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同储同运。4.在使用、运输和储藏中应遵守农药类有关规定。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