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2300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2300
首次批准日期
2015-10-21
有效期至
2030-10-20
农药名称
咪鲜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7-24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咪鲜胺prochloraz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瘟病80-100毫升/亩喷雾
火龙果(温室)炭疽病1000-1500倍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稻瘟病病发初期施药,间隔7天施药一次,可施药2-3次。2.本品应于火龙果(温室)炭疽病发病初期首次喷雾,间隔7天左右施药一次,共施药2次。3.本品在水稻、火龙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分别为30、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分别为3、2次。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喷雾施药,或雨后补喷一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咪唑类杀菌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本品在植物体内虽无内吸作用,但具有传导、预防、保护、治疗等多重作用。
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2.本品对蜜蜂、鸟类、蚯蚓低毒,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中等毒,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慎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应避免药液流入河塘等水体中,清洗喷药器械时切忌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使用过的施药器械,应清洗干净方可用于其它的农药。4.施用时应戴防护镜、口罩和手套,穿防护服;施药中禁止饮食、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5.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 6.孕妇、哺乳期的妇女、过敏体质者、感冒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本产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 入:用水漱口,并饮1-2杯水,对神志不清者切勿催吐,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2.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好、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露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暴晒、雨淋、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