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啶虫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2279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2279
首次批准日期
2015-10-20
有效期至
2030-10-19
农药名称
烯啶虫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烯啶虫胺nitenpyram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飞虱25-3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产品性能
本品属烟酰亚胺类杀虫剂,具有内吸和渗透作用。作用机理为抑制昆虫神经,对昆虫的轴突触受体具有阻断神经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本品对蜜蜂、家蚕、赤眼蜂等天敌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周围蜂群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对眼睛有中度刺激性,使用本品时应注意眼睛保护,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应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禁止说笑打闹、吃、喝、抽烟;运输时要防潮防晒。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