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铵膦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2159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2159
首次批准日期
2015-09-22
有效期至
2030-09-21
农药名称
草铵膦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5年12月9日,变更原持有人安徽天成基农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铵膦glufosinate-ammonium20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200-30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施药时期宜掌握在杂草生长旺盛期5-15厘米高时施药。 2.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 ,施药后4小时内遇中雨或大雨可能会降低药效,应酌情补喷。 3.施药时用喷雾器定向茎叶喷雾,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 4.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产品性能
本品系非选择触杀型杂草茎叶处理除草剂。是磷酸除草剂。具有杀草谱广、杀草速度快、持效期长、耐雨水冲刷,对使用者及木质化的作物根系、树皮和热带浅根果树相对安全,对农田土壤、有益生物及生态环境友好等特点。
注意事项
1.本品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用清水稀释药剂,否则会降低药效。 2.本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注意不能与此类容器接触。 3.施药后5天内请勿割草、放牧、翻地等。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雨靴等,避免药液直接接触皮肤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进食、吸烟、饮水。施药后及时清洗受污皮肤、施药器械等。 5. 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使用本品时避免其污染地表水等生态环境。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手部、面部和其它身体裸露部位以及受药剂污染的衣物等。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如吞服,严禁引吐,应先立即用清水漱口,及时携带标签送病人到医院诊治。 治疗:1)紧急处理:对症治疗、使用解毒剂、解除污染。2)禁忌:阿托品。3)插管洗胃后,给活性炭和硫酸钠。4)治疗:采用镇静安眠剂,每日肌肉或皮下注射1-5毫克/千克体重巴比妥,如必要,静脉内慢慢注射10毫克安定药;采用透析(加强碱性利尿)或血液参透排毒;心电图和脑电图监视:呼吸、心脏和中枢神经系统监测;如需要,进行输氧和(或)人工呼吸。大量误服时,医生监护应持续至少48小时。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本品不能用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盛装。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