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苯噻酰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1876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1876
首次批准日期
2015-08-30
有效期至
2030-08-29
农药名称
吡嘧·苯噻酰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5年5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湖南迅超农化有限公司。2025年9月25日,变更原持有人广东中迅农科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苯噻酰草胺mefenacet48%
吡嘧磺隆pyrazosulfuron-ethyl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抛秧田一年生杂草50-60克/亩药土法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抛秧后3~10天水稻缓苗后,混细土均匀撒施。2.施药后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如缺水可缓慢补水,不能排水,水层不能淹过水稻心叶。
产品性能
本品为磺酰脲类的内吸选择性除草剂吡嘧磺隆与酰胺类的苯噻酰草胺复配而成。可防除水稻田三棱草、稗草、眼子菜、牛毛毡、泽泻、萤蔺、莎草、鸭舌草、节节菜等常见杂草。
注意事项
1.本产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2.田应耙平。露水地段、沙质土、漏水田使用效果差。3.该药活性高,施用药量应准确。稗草基数大的田块用推荐剂量上限,基数小的用下限。4.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也不能排入水生蔬菜田。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6.施药后应彻底清洗施药器具,剩余的药液和清洗器械的水不得倒入河流,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7.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该产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若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误食,应携带标签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