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苏云菌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1617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1617
首次批准日期
2015-08-28
有效期至
2030-08-27
农药名称
阿维·苏云菌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6%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18个月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5年12月9日,变更原持有人武汉科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阿维菌素abamectin0.2%
苏云金杆菌bacillus thuringiensis1.4%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森林松毛虫50-70毫升/亩喷雾
甘蓝小菜蛾75-125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在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用药;注意喷雾均匀。2. 视虫害发生情况,间隔7天施药1次。3. 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系采用高含量苏云金杆菌悬浮剂与阿维菌素复配而成的生物杀虫剂。杀虫机理独特,杀虫谱广,速效性好,特别对阿维菌素等农药产生抗性的害虫防效显著。害虫接触本品后即停止进食,8小时开始死亡,24小时出现死亡高峰。持效期7~10天。
注意事项
1. 本品对蜜蜂、鸟类、家蚕等毒性高,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养蜂地区及蜜源作物花期禁止使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赤眼蜂有高风险性,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2.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械水不要倒入水道、池塘、河流。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5.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甘蓝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中毒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的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发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如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存放在低于25℃的干燥阴凉库房中,防止暴晒。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