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醚菌酯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1573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1573
首次批准日期
2015-08-28
有效期至
2030-08-27
农药名称
苯醚菌酯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98%
重新核准日期
—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1年12月20日,登记证持有人变更,原持有人为浙江禾田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苯醚菌酯暂无98%

使用说明

产品性能
本品为我公司国内独家生产的新型杀菌剂,有杀菌活性高、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的特点。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本品对人和家畜有毒。如误服、吸入和皮肤接触可能中毒。2、在操作时应戴上适当呼吸器,同时戴上护目镜或者面罩;使用时要穿长袖衣服并戴上橡胶手套;使用完后必须用肥皂和水彻底清洗皮肤和受本品污染的衣服。3、本品不可在高温或有明火的地方使用或存放。万一着火,消防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4、若产品泄漏或遗撒,隔离泄漏区域并贴上警告标志,禁止无防护人员和动物进入泄漏区,避免扬尘,收集回收或运至特殊废料处理场处置。本品对水生生物高毒,废液等应避免污染各类水源。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携标签就医。急救措施:皮肤接触 :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清冲洗至少15分钟。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 立即就医。吸 入 : 马上把患者移至空旷处,呼吸新鲜空气,立即就医。误 食 : 误食立刻喝下大量牛奶、蛋白或清水,催吐;并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