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啶虫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1553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1553
首次批准日期
2015-08-03
有效期至
2030-08-02
农药名称
烯啶虫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97%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6年2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烯啶虫胺nitenpyram97%

使用说明

产品性能
粉状固体,是一种新烟碱类杀虫剂,主要作用于昆虫神经,对昆虫的轴突触受体具有神经阻断作用。具有较好的内吸和渗透作用。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操作时应佩戴防毒口罩,穿戴防护服等,.切勿在操作现场饮水、进食、抽烟。密闭操作,局部通风。2.生产操作时应注意防火。本品在空气中形成的粉尘具有易燃性,因此,生产操作时应避免本品形成粉尘。有机溶剂也可增加本品的易燃性,应避免本品与有机性溶剂接触。3.用过的包装物要及时回收,妥善处理,不得再做他用。4.泄漏处理措施:如出现泄漏,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用砂土吸收,铲入铁通,运至废弃物处理场所。被污染地面用肥皂或洗涤剂刷洗,经稀释的污水放废水系统。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尚无中毒报道。一旦发生中毒,请对症治疗。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 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宜保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远离火种、热源,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贮运过程中远离火源,严防泄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