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唑磺隆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1145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1145
首次批准日期
2015-06-26
有效期至
2030-06-25
农药名称
氟唑磺隆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9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唑磺隆flucarbazone-Na95%

使用说明

产品性能
氟唑磺隆的制剂用于防治小麦田禾本科杂草的选择性除草剂,其有效成分可被杂草的根和茎叶吸收,通过抑制杂草体内乙酰乳酸合成酶的活性,破坏其正常代谢而发挥除草活性。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操作中应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手套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操作后洗干净手脸等。 2.制剂加工过程中注意防火、防泄漏。 3.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1.无有效解毒剂。 2.本品若接触皮肤和眼睛,请即刻用大量清水冲洗15-20分钟。 3.如果误食,请喝两杯水后用手指压喉催吐,如果昏迷,切勿催吐,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有效解毒剂。 4.吸入后,请将人移至通风处,如果呼吸不通,需要做人工呼吸并联系急救中心。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儿童等无关人员存放,并加锁。不能与食品、种子、化肥等同储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