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1114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1114
首次批准日期
2015-06-25
有效期至
2030-06-24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6%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草甘膦异丙胺盐62%。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4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杂草生长期,亩用本品160 ~430克,兑水50~60千克,充分搅拌后,均匀喷施于杂草茎叶。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除草剂,通过杂草茎叶吸收并传导全株,使杂草枯死,在土壤中迅速分解,只能作茎叶处理,本品用于防除非耕地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为非耕地专用除草剂,不可用于其它作物田。2)本剂必须在杂草出苗后作茎叶喷雾处理,对未出土的杂草无效。 3)稀释药剂时需用清水,否则会降低药效。 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草甘膦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 5) 宜在上午8时前或下午5时后施药,避免中午高温施药,亦不可在大风天气施药。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 施药器械和用过的容器在施药后应认真清洗,污水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乱倒和随意丢弃。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低毒,使用时应做好劳动防护,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如皮肤和眼睛接触药剂要用大量清水冲洗,冲洗时间不小于15min。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并请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请于阴凉干燥处保存本品,并远离食物、种子、水源等,避免儿童接触,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