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草芽孢杆菌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1111微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1111
首次批准日期
2015-06-25
有效期至
2030-06-24
农药名称
枯草芽孢杆菌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00亿CFU/克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2年08月08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苏滨生物农化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 subtilis1000亿CFU/克

使用说明

产品性能
本品是经液体发酵及喷雾干燥而得到的母药。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不可吃东西和饮水。使用本品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2.一旦着火,按照常规灭火方法灭火,泄漏或遗洒时将收集的废弃药品深埋。 3.本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6.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
中毒急救措施
1.按照操作规程使用。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 2.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