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小麦赤霉病:在小麦扬花初期施药1次,每亩兑水40公斤或根据田间实际兑水均匀喷雾,5—7天后再施药1次。2.防治水稻稻曲病:在水稻破口期前5—7天第1次用药,每亩兑水40公斤或根据田间实际兑水均匀喷雾,7—10天后第2次用药;注意喷雾均匀,视病害发生情况,每7天可施药1次,可连续用药3次。3.防治向日葵锈病,发病初期进行施药,兑水量40—50公斤/亩,可施药2次,间隔7—10天。4.防治芹菜、葱、萝卜尾孢叶斑病,发病初期进行施药,兑水量30—45公斤/亩,间隔5—7天施药1次。5.防治茼蒿炭疽病应于病发生初期进行喷雾施药,兑水量40公斤/亩,可用药2次,间隔7天。6.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7.安全间隔期:小麦和水稻28天、向日葵21天、芹菜14天、萝卜14天、葱14天、茼蒿14天。小麦、葱、萝卜和茼蒿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水稻、芹菜和向日葵每季最多使用3次。8.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茼蒿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产品性能
本品为三唑类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治疗作用,可用于防治小麦赤霉病、水稻稻曲病,向日葵锈病,芹菜、葱、萝卜尾孢叶斑病及茼蒿炭疽病。
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2.施药时要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洗净手部、脸部及接触到药剂的身体部位。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不慎溅入眼睛、皮肤后,应立即用大量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如吸入,立即脱离现场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护呼吸畅通。本品无解毒剂,若发生中毒,立即催吐,请医生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放在通风、阴凉、干燥、防雨处。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4.运输时,防雨防潮;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