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唑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1065中等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1065
首次批准日期
2015-06-14
有效期至
2030-06-13
农药名称
三唑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2022-03-25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5年12月12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曲阜市尔福农药厂。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三唑磷triazophos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二化螟120-15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二化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前,均匀喷雾。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1次。可连续用药2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水稻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强烈的触杀和胃毒作用。对植物组织有较强的渗透性,按推荐剂量使用,防治水稻二化螟有较好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