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纹枯病应于水稻抽穗前10天或发病初期施药,亩用制剂量兑水30公斤后均匀喷雾。马铃薯黑痣病于马铃薯播种时覆土前喷雾于垄沟内的种薯及周围土壤上,喷后合垄,每亩兑水30公斤,或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兑水均匀喷雾。2.施药后1—2小时降雨不影响药效。3.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在马铃薯上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由噻唑酰胺类和甲氧基丙烯酸酯复配而成,具有内吸传导性。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杀灭土壤中、马铃薯种薯块上的黑痣病菌。
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开启包装时注意用力不要过大,以免药剂散溅。6.配药和施药时,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在与药剂直接接触或施药结束后应立即清洗手部、脸部等暴露部位,及时更换干净的衣物。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如神志清醒,可饮用两杯清水。切勿给神志不清者喂食任何东西。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防止倒置和碰撞。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混合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