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纹枯病于分蘖末期第1次施药,孕穗末期第2次施药,视病情发展情况,齐穗期第3次施药;防治水稻稻曲病破口前5—7天第1次施药,7—10天第2次施药。2.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施药3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遇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性农用抗菌素与三唑类杀菌剂的复配产品,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稻曲病。
注意事项
1.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低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不利影响,蜜源作物、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置,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产品。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2.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不慎接触皮肤和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误食,立即催吐、洗胃,并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于阴凉、通风、干燥、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