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散·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0722中等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0722
首次批准日期
2015-04-20
有效期至
2030-04-19
农药名称
稻散·毒死蜱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毒死蜱chlorpyrifos25%
稻丰散phenthoate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纵卷叶螟80-12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早、晚稻分蘖期或晚稻孕穗、抽穗期螟卵孵化高峰后5—7天,枯鞘丛率5%一8%或早稻每亩有中心为害株100株或丛害率1%一1.5%或晚稻为害团高于100个时施药,第一次施药后间隔10天后可以再施一次。2.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3.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稻丰散与毒死蜱的混剂。抑制昆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渗透力强,对虫卵也有一定的杀伤力,可用于防治水稻纵卷叶螟。
注意事项
1.烟草、瓜类、莴苣苗期、 葡萄、桃、无花果和苹果的某些品种对本品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2.本品对蜜蜂、家蚕、鸟、鱼类、水生生物有毒,蜜源作物花期, 应密切关注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严禁使用,养鱼稻田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药具,施药后稻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体中。3.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带好口罩,避免与皮肤接触。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孕期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胸闷、恶心、无力、呕吐等。急救措施:眼睛溅入、皮肤沾附农药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从速就医;若吸入本品立即将病人移到通风处。如中毒、误食应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反复洗胃,解毒剂以阿托品或解磷定较为有效。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属于极易燃液体,注意运输和贮存安全。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