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0711中等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0711
首次批准日期
2015-04-20
有效期至
2030-04-19
农药名称
毒死蜱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毒死蜱chlorpyrifos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飞虱75-10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稻飞虱,应于低龄幼虫盛发期开始施药。2.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3.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水稻作物上的稻飞虱幼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注意事项
1. 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2.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6.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