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嘧菌酯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0707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0707
首次批准日期
2015-04-20
有效期至
2030-04-19
农药名称
苯甲·嘧菌酯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25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2026-04-17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3年6月21日,增加荔枝树炭疽病、火龙果溃疡病、水稻稻曲病、马铃薯早疫病。 2024年11月12日,增加桃树炭疽病。 2026年4月17日,增加杨梅树白腐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嘧菌酯azoxystrobin200克/升
苯醚甲环唑difenoconazole125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大蒜锈病20-40毫升/亩喷雾
炭疽病40-60毫升/亩喷雾
杨梅树白腐病1000-2000倍液喷雾
柑橘炭疽病1500-2000倍液喷雾
桃树炭疽病1500-2500倍液喷雾
桃树褐斑穿孔病1500-2000倍液喷雾
梨树黑星病1500-2000倍液喷雾
水稻稻曲病30-40毫升/亩喷雾
水稻稻瘟病30-50毫升/亩喷雾
水稻纹枯病20-30毫升/亩喷雾
火龙果溃疡病1000-2000倍液喷雾
芒果炭疽病1500-2000倍液喷雾
花生叶斑病35-50毫升/亩喷雾
荔枝树炭疽病1500-2000倍液喷雾
葡萄炭疽病1500-2000倍液喷雾
西瓜炭疽病30-50毫升/亩喷雾
西瓜蔓枯病30-50毫升/亩喷雾
豇豆炭疽病40-60毫升/亩喷雾
辣椒炭疽病20-50毫升/亩喷雾
香蕉叶斑病1500-2500倍液喷雾
马铃薯早疫病30-50毫升/亩喷雾
马铃薯黑痣病70-110毫升/亩沟施喷洒种薯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避免与乳油类农药或助剂桶混使用。2.某些苹果树品种对本品敏感,切勿使用;对邻近苹果树的作物喷施时,应避免药剂雾滴飘移。3.大风天或预计药后1小时内降雨,或在极端温湿度条件下及作物长势很弱时,请勿使用本品。4.为保护作物产量免受病害损失,尽量于病害发生前或刚见零星病斑时开始用药。5.使用前需充分摇匀,按推荐剂量,兑水叶面均匀喷雾。根据天气条件和病情发展,间隔7—14天再用药。6.防治西瓜炭疽病和蔓枯病,用水量约30—45公斤/亩,每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14天。7.防治香蕉叶斑病,每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42天。8.防治辣椒炭疽病,用水量约30—45公斤/亩,每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7天。9.防治花生叶斑病,用水量约30公斤/亩,每季作物最多施用2次,安全间隔期20天。10.防治柑橘树炭疽病,每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30天。11.防治葡萄炭疽病,每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14天。12.防治芒果树炭疽病,每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21天。13.防治豇豆炭疽病,用水量约30—45公斤/亩,每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7天。14.防治姜炭疽病,用水量约30公斤/亩,每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14天。15.防治桃树炭疽病,在桃树幼果期、桃树炭疽病发生前或发病初期喷雾施药,可施药3次,间隔10天左右。防治桃树褐斑穿孔病、炭疽病,每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14天。16.防治梨树黑星病,每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14天。17.防治水稻稻瘟病、纹枯病,用水量约30公斤/亩,每季作物最多施用2次,施药间隔7—10天。防治水稻稻曲病适宜于水稻破口前5—7天首次施药,可施药2次,间隔7—10天,用水量约45—60公斤/亩。在水稻上每季作物最多施用2次,安全间隔期21天。18.防治马铃薯黑痣病,沟施喷洒种薯,用水量约15—30公斤/亩,每季作物最多施用1次。19.防治大蒜锈病,用水量约30公斤/亩,每季最多施用2次,施药间隔10天,安全间隔期14天。20.防治马铃薯早疫病,可施药2—3次,间隔7—10天施药1次,用水量约45—50公斤/亩,每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14天。21.防治荔枝树炭疽病,可施药3次,间隔7—10天,每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21天。22.防治火龙果溃疡病,间隔7—10天施药1次,每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14天。23.防治杨梅树白腐病,于硬核期和转色初期各施药1次,共施药2次。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10天。24.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杨梅树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性杀菌剂,用于西瓜蔓枯病和炭疽病,香蕉叶斑病、花生叶斑病、辣椒、姜、柑橘树、葡萄、芒果、豇豆等炭疽病,水稻稻瘟病、纹枯病、稻曲病,以及桃树褐斑穿孔病和炭疽病,梨黑星病,大蒜锈病,马铃薯黑痣病、早疫病,荔枝树炭疽病、火龙果溃疡病和杨梅白腐病等。
注意事项
1.嘧菌酯为FRAC第11组杀菌剂,苯醚甲环唑为FRAC第3组杀菌剂,为延缓抗性的产生,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的杀菌剂轮换使用。2.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3.配药时,应戴丁腈橡胶手套、防护面罩,穿长袖衣、长裤和防护靴。4.喷药时,应穿长袖衣、长裤和防护靴;喷施高大的作物时,请佩戴宽边帽、防护面罩和丁腈橡胶手套。5.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并确保同普通衣物分开清洗。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7.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患者、身体有伤口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制造厂敬告用户:严格按照推荐方法使用、操作和储藏本品。使用时应接受当地农业技术部门的指导。
中毒急救措施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携带产品标签寻求医生诊治。被污染的衣物再次使用前需同普通衣服分开彻底清洗。3.眼睛溅入: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20分钟,如果戴有隐形眼镜,将其摘掉后再继续冲洗15—20分钟,然后尽快寻求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注意保暖和休息,立即请医生诊治。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如果自口服2小时内,且口服剂量为致死剂量,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中毒时,请拨打中国疾控中心中毒控制中心咨询热线:4006505726。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加锁保存,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置于饮、食、饲料等其他容器中,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物、饮料、粮食和动物饲料等混合储运。2.本品应储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3.储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避免产品变质。4.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勿将产品倒置,以免损坏包装。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