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茨木霉菌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0694微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0694
首次批准日期
2015-04-20
有效期至
2030-04-19
农药名称
哈茨木霉菌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亿CFU/克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5-21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3年8月21日,增加油菜菌核病。 2024年5月21日,增加烟草赤星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哈茨木霉菌trichoderma harzianum1亿CFU/克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油菜菌核病90-120克/亩喷雾
烟草赤星病75-100克/亩喷雾
番茄灰霉病60-100克/亩喷雾
葡萄灰霉病300-5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发病前或发病初期进行常规喷雾,可用药2次,间隔7—10天1次,用水量30—90公斤/亩,均匀喷雾。
产品性能
本品以抗逆性强的厚垣孢子为有效成分的微生物农药,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功效。
注意事项
1.不得与碱性农药混用。2.施药时以及在施药现场不得进食、饮水或抽烟等。使用本品时应当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防护措施;施药后洗脸、手等皮肤暴露部位,并及时更换衣物。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使用。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
中毒急救措施
若与皮肤接触或眼睛溅入时,及时用清水冲洗。如误服,立即携标签就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处,勿与有毒物品和碱性物品混存混运。远离火源、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