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氧磺隆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0563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0563
首次批准日期
2015-03-24
有效期至
2030-03-23
农药名称
乙氧磺隆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96%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氧磺隆ethoxysulfuron96%

使用说明

产品性能
本品外观为白色粉末,属磺酰脲类内吸选择性土壤兼茎叶除草剂,防除稻田阔叶杂草和莎草。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施药过程中,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用肥皂及清水全面彻底清洗脸部及其它皮肤裸露部位。2.泄漏应急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建议应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3.如着火,应戴呼吸器、穿封闭式防护服,尽可能将本品从火灾区移走,或用水冷却容器,用雾状水和泡沫灭火,但不能用干粉、二氧化碳或大容量水喷射灭火。应单独收集和集中处理被污染的灭火水。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药水禁止排入水田。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后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误入眼要及时用大量清水 冲洗至少15分钟。 2. 误吸: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如呼吸停止,进行人工呼吸,就医。3.误服后应立即用清水漱口,及时就医。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保持容器密封。2.远离热源和火源,加锁贮存,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时贮存和运输。 3.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