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0547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0547
首次批准日期
2015-03-23
有效期至
2030-03-22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2021-01-07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250-50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注:1)公顷用制剂量=亩制剂量×15 2)总有效成分量浓度值(毫克/千克)=(制剂含量×1000000)÷制剂稀释倍数1.本品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施药时防止药业漂移到邻近作物田,以免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等。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酮基莽草素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络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本品用于防治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稀释时不能使用过硬水或污水,必须用清水配药,现配现用。宜在晴天露水干后喷药,雾点要均匀喷施于杂草叶面,不能泼浇。2.本品不可用铁器存放,并且不能用无镶衬的铁质喷雾器喷雾。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进食,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分皮肤并更换衣物。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低毒,赤眼蜂(或其他代表性天敌)等天敌放飞区禁用。6.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失,不能用作他用。7.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然后用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被污染的皮肤。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不慎吸入:立即脱离施药现场,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保持呼吸畅通。误服:立即停止服用,请勿引吐。立即携带产品标签就医。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解毒剂: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严防潮湿和日晒;2.远离火源与热源;3.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4.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