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啶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0465微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0465
首次批准日期
2015-03-20
有效期至
2030-03-19
农药名称
氟啶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97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啶胺fluazinam97%

使用说明

产品性能
本品为黄色粉末固体,熔点为(115-117)℃,对热、酸、碱稳定。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加工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靴和手套等劳保用品,避免药雾吸入或接触人体。工作时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工作后及时洗手、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过敏者禁用。2.加工车间应保持清洁整齐,注意防火,防止泄露,防尘。3.大量泄露时,应收集回收或运到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并用水和合适的清洁剂清洗受污染的区域,收集污水进行适当的处理。5.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不慎接触皮肤,应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如接触眼睛,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转移至清新空气处。本品无专用解毒药,若误服或中毒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2贮存时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混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3运输过程确保包装不泄露、不倒塌、不损坏,防高温曝晒、防雨淋。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