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苹果树斑点落叶病、冬枣炭疽病、金银花白粉病发生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于黄芪白粉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进行常规喷雾,间隔7—10天施药1次,兑水量30—45公斤/亩。3.于石榴树炭疽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进行全株均匀喷雾防治,视病情的发生情况可施药2—3次,间隔10天左右施药1次。4. 防治小麦茎基腐病,于小麦返青后起身期进行喷雾施药,重点喷施茎基部,连续施药2次,间隔7天。兑水30—45公斤/亩。5.在推广使用前,应在冬枣、金银花、黄芪、石榴树上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作物安全性验证试验。6.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冬枣上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金银花上安全间隔期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黄芪上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石榴树上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小麦上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7.大风天气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和采花期,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内吸性三唑类杀菌剂,具有保护、治疗作用,用于防治苹果树斑点落叶病、冬枣炭疽病、金银花和黄芪白粉病、石榴树炭疽病、小麦茎基腐病。
注意事项
1.本品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和护目镜等,避免皮肤和眼睛接触。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用过的容器及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作他用。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