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环·稻瘟灵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0390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0390
首次批准日期
2015-03-18
有效期至
2030-03-17
农药名称
氟环·稻瘟灵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环唑epoxiconazole4%
稻瘟灵isoprothiolane3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曲病40-80毫升/亩喷雾
水稻稻瘟病40-80毫升/亩喷雾
水稻纹枯病40-8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发病初期施药,视病情间隔7-10天再使用一次。2.采用二次稀释法配药。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禁用药。
产品性能
本品由氟环唑与稻瘟灵混配而成,具有很强的内吸作用。该产品活性较高、内吸性较强、可迅速被植株吸收并传导至感病部位,阻碍病菌脂质代谢,抑制病菌生长,起到预防与治疗作用。本品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稻曲病、稻瘟病。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作物使用3次。2. 配制药液前,先将药瓶充分摇匀后使用。用过的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以随意丢弃。 3.本品对水生生物以及天敌类有毒,鱼类养殖区以及天敌放飞区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稻田禁用,施药后田水不得直接接排入水体,避免污染水源,赤蜂眼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和哺乳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行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如有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