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抽穗前20天或发病初期施药,亩用制剂量兑水30公斤后均匀喷雾;防治马铃薯黑痣病,按推荐剂量,于马铃薯播种时覆土前喷雾于垄沟内的种薯及周围土壤上,喷后合垄,兑水30公斤/亩,或根据田间实际兑水均匀喷雾。2.纹枯病发生严重时,可使用登记推荐高剂量。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在马铃薯上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较强的内吸作用,持效期长,主要作用是抑制病原真菌三羧酸循环中的琥珀酸酯脱氢酶,导致菌体死亡。可有效防治水稻纹枯病、马铃薯黑痣病等。
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开启包装时注意用力不要过大,以免药剂散溅。5.配药和施药时,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在与药剂直接接触或施药结束后应立即清洗手部、脸部等部位,及时更换干净的衣物。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如神志清醒,可饮用两杯清水。切勿给神志不清者喂食任何东西。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防止倒置和碰撞。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