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42106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42106
首次批准日期
2014-09-02
有效期至
2029-09-01
农药名称
咪鲜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咪鲜胺prochloraz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瘟病60-10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在病害发生之前或初期,每亩兑水50-60公斤。产品在水稻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60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咪唑类杀菌剂。对子囊菌及半知菌引起的病害有特效。除具有活性较高、毒性低等特点,还有一定的传导性能。能有效防治水稻稻瘟病。
注意事项
1.使用时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2.本品不宜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接触。 3.施药时,应穿上工作服,戴手套及面罩。不可吸烟、饮食。4.施药后,要彻底清洗防护用具,并及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清洗手、脸等暴漏皮肤。5.本品对蜜蜂、鸟类、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养蜂区、鸟类繁殖区、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止使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6.用过的容器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如溅入眼睛,用大量水清洗眼睛15分钟。接触皮肤,用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误服:立即在病人清醒状态下催吐、洗胃。并送医院对症治疗。无专用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储放于阴凉干燥仓库中,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其它物品同贮同运;远离火源、食物、饲料。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