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42035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42035
首次批准日期
2014-08-27
有效期至
2029-08-26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园杂草300-400克/亩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宜在杂草生长旺盛期的晴天露水干后喷药,雾点要均匀布于杂草叶面上,不能泼浇,以免影响药效。避免药液喷洒到柑橘树幼嫩茎叶及漂移到邻近的作物田。2、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
产品性能
本剂是非选择性灭生性除草剂,通过杂草茎叶吸收后传导到地下根部,导致杂草死亡。
注意事项
1.用药量应根据作物对药剂的敏感程度确定,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35天。2.草甘膦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3.使用时可加入适量洗衣粉、柴油等表面活性剂,可提高除草效果;4.草甘膦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5.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6.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面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8.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2、急救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如眼睛不慎接触此药,应用大量清水清洗,如触及皮肤可用肥皂洗净,如吸入、误服此药剂,勿用药物引吐,应饮用大量水催吐,若摄入量大,病人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山梨醇。所有中毒者应立即携此标签请医生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贮存于阴凉、干燥处,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等物品混放,且存放于儿童及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2、运输时必须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运输确保不损坏、不倾倒,防高温、雨淋,用专用车辆运输;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