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稻瘟病,于水稻破口前5天左右,稻瘟病发生前或发病初期喷雾,间隔7—10天施药1次,可连用2—3次,兑水量30—50公斤/亩。2.防治烟草病毒病,于发病初期喷雾,根据病害发生情况连用2—3次,施药间隔7d左右,兑水量40—50公斤/亩。3.防治番茄病毒病,于发病初期喷雾,根据病害发生情况连用2—3次,施药间隔7d左右,兑水量40—50公斤/亩。4.防治芦笋茎枯病,于发生前或发病初期喷雾,每季用药2次,施药间隔7天,兑水量40—50公斤/亩。5.防治西瓜枯萎病,于发病初期喷雾,根据病害发生情况连用2—3次,施药间隔7d左右,兑水量40—50公斤/亩。6.防治樱桃树病毒病,于病害发生前或发病初期喷雾,可施药3次,每次间隔10—14d。7.施药时注意喷雾均匀周到,防止漏喷。8.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9.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樱桃树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产品性能
该产品为植物诱抗剂,在植物体内是作为激发因子诱导植物对病害产生抗病性而起作用的,施用后能提高作物自身的免疫力和防卫反应。可预防烟草、番茄、樱桃树病毒病,芦笋茎枯病及西瓜枯萎病。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2.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5.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2.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5—20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流通处。4.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5.无特效解毒药,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混合储存。4.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