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41555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41555
首次批准日期
2014-06-17
有效期至
2029-06-16
农药名称
吡虫啉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70%
重新核准日期
2025-12-09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5年12月9日,增加芦笋(保护地)蓟马。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吡虫啉imidacloprid7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飞虱3-4克/亩喷雾
芦笋(保护地)蓟马2-3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稻飞虱,于稻飞虱卵孵高峰或低龄若虫期,喷雾施药,每亩兑水50—60公斤,喷药时注意叶片正反面均要喷雾,重点喷施作物心叶及幼嫩部位,雾滴要细并喷洒均匀,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14天。2.防治芦笋(保护地)蓟马,于蓟马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每亩兑水45—50公斤,可按照当地农业生产实践调整用水量,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5天。3.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芦笋(保护地)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产品性能
1.吡虫啉属硝基亚甲基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和内吸性。2.可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和芦笋(保护地)蓟马。
注意事项
1.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或其他物质混合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3.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挪作他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6.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7.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8.赤眼蜂(或其他代表性天敌)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可引起呼吸道窘迫,口服后恶心、腹痛,严重者呼吸困难,中枢神经系统抑制。1.误食,立即用清水漱口,携带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2.吸入,立即转移到空气流通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3.眼睛溅入,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4.皮肤沾附,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应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混合储存。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