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移栽或抛秧后5-10天,水稻缓苗返青后,杂草萌发初期,稗草2叶期前用药。2、将本品用湿润的砂土或肥拌匀,在田间均匀撒施,施药时田间保持3-5厘米水层,药后保水3-5厘米,5-7天。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水田复配除草剂,剂型细度达4微米,分散性较好,具有除草效果较好、杀草谱广特点。可有效防除水稻田中的稗草、异型莎草、鸭舌草、节节菜、陌上菜、丁香蓼、牛毛毡、矮慈菇、雨久花等一年生禾本科、阔叶及种子繁殖的莎草科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不需与其它任何除草剂混用,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2、本品适用于水稻移栽田、抛秧田,整地须平整,施药后按要求保持水层,漏水田药效欠佳,缺水时立即灌水。3、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避免药液与皮肤直接接触。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水妥善处理,严禁污染河流、池塘和水源。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无刺激性,不大量摄入一般不会出现全身中毒症状。根据中毒症状急救,没有专门的解毒药。如摄入应催吐,同时请携带本标签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请医生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和运输时注意防潮、防晒,勿与食品、饲料、饮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远离火源或热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