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啶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41525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41525
首次批准日期
2014-06-16
有效期至
2029-06-15
农药名称
氟啶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9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2年12月30日,变更原持有人浙江禾田化工有限公司。2023年11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北石滦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啶胺fluazinam98%

使用说明

产品性能
本品属二硝基苯胺类化合物,是保护性杀菌剂。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搬运时要轻装轻放,防止包装物损坏。 2、遇明火、高热可燃。库区内应设置消防水池和防火围墙,配备相应品种的消防器材。 3、万一着火后,灭火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地带。 4、发生小量泄露用活性面料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大量泄露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专用收集器回收,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5、操作时穿防护服、、戴手套、 防毒面具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工作结束后清洗干净手脸等并及时更换衣物。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一般不会引起全身毒性。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接触部位至少15分钟,立即就医;若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大量的清水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