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啶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41524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41524
首次批准日期
2014-06-16
有效期至
2029-06-15
农药名称
氟啶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1年12月20日,登记证持有人变更,原持有人为浙江禾田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啶胺fluazinam50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辣椒疫病26.7-4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适于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间隔7-10天施药一次,可连续使用2-3次。辣椒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辣椒最多使用3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硝基苯胺类杀菌剂,是保护性杀菌剂,可以用于防治辣椒作物的疫病。
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标签内容并将本贫品充分摇匀。2、施药时,要穿戴作业服,施药后注意要立即清洗手足脸并换下作业服。3、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4、对鱼及水生物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不得在以上水域清洗喷药工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接触部位至少15分钟,立即就医;若误服,应立即大量清水漱口,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治疗,无特效解毒剂,医生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