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二化螟,在二化螟低龄幼虫盛发期喷雾施药,兑水量30—50公斤/亩;防治苦瓜蓟马,于蓟马低龄若虫始盛期喷雾施药,兑水量30—50公斤/亩;防治番石榴卷叶虫,于卷叶虫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间隔10天再喷雾一次;防治芒果树蓟马,于蓟马发生初期喷雾使用一次,重点喷施花穗和嫩梢,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4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番石榴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苦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芒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4.防治豇豆蓟马,于豇豆蓟马若虫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40—60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防治豇豆豆荚螟,于豇豆豆荚螟卵孵化高峰期喷雾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60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在豇豆上每季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3天。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豇豆作物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半合成抗生素类杀虫剂,作用机理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触杀作用,对作物无内吸性能,但可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形成二次杀虫高峰。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苦瓜蓟马、番石榴卷叶虫、芒果树蓟马、豇豆蓟马和豆荚螟。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工作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工作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