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草芽孢杆菌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41451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41451
首次批准日期
2014-06-09
有效期至
2029-06-08
农药名称
枯草芽孢杆菌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亿芽孢/克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 subtilis10亿芽孢/克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小麦赤霉病200-250克/亩喷雾
水稻稻曲病100-125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稻曲病,防治2次效果最佳;在水稻孕穗末期和抽穗初期各施药一次。2、在小麦扬花期施药,连续2次间隔7天。
产品性能
枯草芽孢杆菌属于芽孢杆菌属细菌,对水稻稻曲病具有较好防治作用。该菌剂可分泌抗菌物质抑制病原菌生长,并使菌丝发生断裂、解体并溶解病原菌细胞壁,使其穿孔、畸形等,以致病原菌失去扩展能力。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养殖区及桑园附近禁用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