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41415中等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41415
首次批准日期
2014-06-06
有效期至
2029-06-05
农药名称
毒死蜱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毒死蜱chlorpyrifos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飞虱112.5—125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稻飞虱初发期至盛发期,亩用本品兑水40-60公斤,充分搅拌均匀后喷雾。2、大风天或预知数小时内会有大雨,请勿施药,以免达不到预期效果。
产品性能
本剂由毒死蜱原药、适宜的乳化剂和溶剂经混配加工而成,是一种有机磷类杀虫剂的制剂产品。本剂是一种胆碱酯酶抑制剂,具有触杀、胃毒和薰蒸作用。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但在封中的残留期则较长,对烟草敏感,对水稻的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剂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本剂不可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合使用;施用前后一周内不得使用“敌稗”,以免产生药害。3、本剂对鱼类有毒,请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剂对蜜蜂高毒,开花植物花期附近禁用。5、本剂对家蚕有一定的毒性,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至桑园;并避免在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6、本品对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至烟草田。、7、施药人员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不要迎风喷药,以避免吸入药雾;施药时不包含、不抽烟;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避免药剂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8、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药械,不可将废液、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源。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10、建议与其他作用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剂。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标签就医。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若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服,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水冲洗。若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仍感不适者,就医。若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若误服等原因引起中毒,立即服用解毒剂,用清水漱口后,立即携标签送医救治。急救治疗:【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运时必须远离热源,避免曝晒,严防潮湿和雨淋,并保持通风。2、不得与食品、种子、饲料等混放混运,并置于阴凉干燥处。3、贮存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远离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其他无关人员,加锁并密封保存。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