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41334微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41334
首次批准日期
2014-06-04
有效期至
2029-06-03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1-24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351克/升。草甘膦异丙胺盐41%,479克/升。 2024年1月24日,变更原剂型水剂。标注质量浓度。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300-400克/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杂草生长旺盛期将药液兑水稀释均匀喷施于杂草茎叶上。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兑水均匀喷雾。2.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地等农林区域使用。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使用。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作物田。4.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牧、割草、耕翻等。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有皮肤和眼睛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施药后请立即清洗喷雾器,本品及废液切勿污染水源。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3.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4.本品对金属制品有腐蚀性,储存和使用时应尽量使用塑料容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昏、乏力、恶心、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沾及皮肤或衣物,应以清水和肥皂清洗。溅入眼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原包装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水源、热源和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饮料、粮食等混合储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