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41180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41180
首次批准日期
2014-04-28
有效期至
2029-04-27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2024年2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郑州领先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园杂草200-400毫升/亩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于杂草生长旺盛期,本品用清水稀释后,对杂草茎叶进行均匀喷雾。药后4小时内下雨,建议补喷。
产品性能
本品有效成分为草甘膦,以水溶性较好的异丙胺盐形式存在,为一种非选择性、内吸性除草剂,施药时喷于植物茎叶后,即被植株吸收,并迅速输导至整个植物的植株及根部,能有效防除柑橘园杂草。
注意事项
1、低温贮存时可能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2、施药时应戴好口罩,做好相应的防护设施,禁止吸烟和饮食。施药后需用肥皂和清水洗净手脸。3、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附近农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为避免施药器械的污染,施药后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喷雾器,清洗施药器械时不可污染水源。4、每季作物只能使用一次,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耕。5、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6、使用后剩下的药液应在原包装中保存,废弃包装物切勿重复使用或挪作他用。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应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乏力、恶心、呕吐。本品有刺激性,污染皮肤,应以清水和肥皂清洗。如药液溅入眼睛,应用大量的清水冲洗眼睛15分钟以上。如误服,可饮入大量清水,并立即送医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于阴凉干燥处,避免倒置存放。 2、不要让儿童、无关人员接触,贮存处需加锁。 3、不要与食品、饲料等同贮同运,勿让家畜等动物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