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稻飞虱,于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期,喷雾施药,每亩兑水40—50公斤,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14天。2.防治绿豆蚜虫,于蚜虫发生初期,喷雾施药,每亩兑水30—40公斤,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3.防治芝麻蚜虫,于蚜虫发生初期,喷雾施药,每亩兑水45—50公斤,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10天。4.防治药用百合蚜虫,于蚜虫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每亩兑水45—50公斤,可按照当地农业生产实践调整用水量,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7天。5.按推荐剂量,均匀喷雾,喷施稻叶片和稻秆基部施药最佳。6.在推广使用前,应先药用百合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产品性能
1.吡蚜酮属吡啶类或三嗪酮类杀虫剂,具有产生口针阻塞效应,并具有触杀和内吸活性。2.可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绿豆蚜虫、芝麻蚜虫和药用百合蚜虫。
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2.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挪作他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6.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7.赤眼蜂(或其他代表性天敌)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误食,立即用清水漱口,携带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2.吸入,立即转移到空气流通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3.眼睛溅入,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4.皮肤沾附,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应远离火源、热源;储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混合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