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避免与乳油类农药和助剂混用。2.大风天或预计药后1小时内降雨,或在极端温湿度条件下及作物长势很弱时,请勿使用本品。3.西瓜炭疽病发病前或初发生时开始用药。水稻稻瘟病于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开始用药,根据天气条件和病情发展,间隔7—14天再用药1次。花生叶斑病于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开始用药,根据天气条件和病情发展,间隔7—14天再用药1次。三七黑斑病于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开始用药,间隔7—10天施药1次。马铃薯早疫病于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开始用药,可施药2—3次,间隔7—10天施药1次。防治杨梅树白腐病于杨梅硬核期和转色初期各施药1次,共施药2次。每季最多施用2次,安全间隔期10天。4.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杨梅树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5.水稻和花生上兑水量30—60公斤/亩,西瓜上兑水量45—60公斤/亩,三七上兑水量60—90公斤/亩,马铃薯上兑水量45—50公斤/亩,或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兑水。6.西瓜每季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7天;水稻每季最多施用2次,安全间隔期21天;花生每季最多施用2次,安全间隔期20天;三七每季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60天;马铃薯每季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14天。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性杀菌剂,用于防治西瓜炭疽病、花生叶斑病、水稻稻瘟病、三七黑斑病、马铃薯早疫病、杨梅树白腐病。
注意事项
1.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有条件者可佩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穿戴帽子、口罩、长衣、长裤、手套、鞋。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4.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闭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中。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3.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5.误服: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热源或火源。2.置于儿童与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3.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