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螟·三唑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40721中等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40721
首次批准日期
2014-03-24
有效期至
2029-03-23
农药名称
杀螟·三唑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三唑磷triazophos16%
杀螟硫磷fenitrothion4%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二化螟70-10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早、晚稻分蘖期或晚稻孕穗、抽穗期,螟卵孵化高峰后5~7天、或枯鞘丛率5%~8%,早稻每亩有中心为害株100株或丛害率1%~1.5%,或晚稻为害团高于100个时使用本品均能有效防治二化螟。 2、该药对十字花科蔬菜和高粱作物较敏感,易产生药害,不宜使用;对蚕有毒,施药时要注意药液不可接触桑蚕。 3、施药时按要求对足水量,细雾均匀喷施,不留空白;药后田间保持6~10厘米水层。4、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主要用于水稻二化螟的防治。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或前后紧接着使用。 2、避开蜜蜂、家蚕、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 3、本品为中等毒农药,喷药时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液,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禁止孕妇喷洒本剂。 4、避免在烈日、大风气候下施药。 5、施药时应按标签说明用药,因不同植物对此剂的敏感性差异很大,尤其是叶组织脆弱的植物,最易发生药害。 6、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田水不可排入江、河、湖泊中,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洗净后倒入施药的庄稼地中。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7、为减缓害虫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早期症状为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偶有腹泻,严重时导致呕吐腹痛、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接触皮肤或眼睛,立即用肥皂和大量的清水冲洗,延医诊治;不慎误服,应立即送医院治疗,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程度而定),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一旦发现中毒,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施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