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雷霉素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40586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40586
首次批准日期
2014-03-06
有效期至
2029-03-05
农药名称
春雷霉素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重新核准日期
2026-04-21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6年1月21日,增加烟草野火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春雷霉素kasugamycin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瘟病23-27克/亩喷雾
烟草野火病25—3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稻瘟病,于稻瘟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兑水均匀喷雾使用,可用药3次,间隔7—10天喷施1次,用水量40—50公斤/亩,或使用时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兑水均匀喷雾。2.防治烟草野火病,于野火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兑水均匀喷雾使用,可用药2次,间隔7—10天喷施1次,用水量40—60公斤/亩,或使用时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兑水均匀喷雾。注意喷雾均匀、周到。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施药3次。
产品性能
春雷霉素属于生物源类杀菌剂,具有内吸性,主要干扰氨基酸的代谢酯酶系统,从而影响蛋白质的合成,抑制菌丝伸长和造成细胞颗粒化,但对孢子萌发无影响。本品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烟草野火病。
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