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磺胺草醚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40513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40513
首次批准日期
2014-03-06
有效期至
2029-03-05
农药名称
氟磺胺草醚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重新核准日期
2025-12-09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4年8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南力克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浓度283克/升。2025年12月9日,变更原剂型水剂。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磺胺草醚fomesafen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夏大豆田一年生阔叶杂草50-75毫升/亩茎叶喷雾
春大豆田一年生阔叶杂草75-10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大豆2片复叶期左右,阔叶杂草3—5期,兑水量15—20公斤/亩,对杂草茎叶进行均匀喷雾处理。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使用。3.施药后,叶部有时有轻微黄色斑点或皱缩,5—7天可恢复正常。4.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触杀型选择性苗后除草剂,茎叶喷雾,通过杂草的叶面渗透及根部吸收和传导,抑制杂草的光合作用,杂草由于营养缺乏而在短期内死亡,用于防治大豆田中反枝苋、马齿苋等一年生阔叶杂草。
注意事项
1.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2.对玉米、豌豆、菜豆、马铃薯、瓜类、蔬菜、高果、谷子、向日葵、苜蓿、水稻、花生、烟草、棉花、油菜、红花、莴苣、芹菜、甜菜等作物敏感,应避免接触或飘移而产生药害。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高温晴朗的天气有利于药效的发挥,在极度干旱或水涝的田间不宜使用,以防发生药害。大豆苗后除草应在阔叶杂草出齐幼苗时用药,使杂草茎叶充分接触药剂。喷雾器上推荐应用扇形喷嘴施药,不能进行超低容量喷雾。5.间套种或混种有其他作物的大豆田,不能使用本品。在干旱、低温或低洼易涝地,当大豆生长不良时,勿用本品。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7.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接触:立即翻开眼睑,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及时就医。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及时就医。误服:需喝食盐水冲洗肠胃,并使之呕吐,禁止服用含脂肪的食物(如牛奶、植物油等)或饮酒,可以使用活性炭。本品无特效解毒药,中毒需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应远离火源、热源。置于儿童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混合储存。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低温储存时,可能会有结晶析出,使用时应摇动使之溶解后再施用,以保证药效。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