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梨树黑星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进行叶面喷雾处理,每隔10—14天施药1次。防治稻曲病,建议在水稻破口前5—7天用药,5—7天后再次施药,用水量30—50公斤/亩。防治甜瓜白粉病和黄芪白粉病,于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间隔7—10天1次,甜瓜用水量为45—50公斤/亩,黄芪用水量为30—45公斤/亩。在葱锈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使用,每隔7—10天施药一次,用水量20—40公斤/亩。防治小麦茎基腐病,于小麦返青后起身期进行喷雾施药,重点喷施茎基部,连续施药2次,间隔7天,兑水30—45公斤/亩。2.梨树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4次;水稻安全间隔期为29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甜瓜上安全间隔期1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黄芪上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葱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小麦上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3.推广使用前,应先在甜瓜和黄芪作物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三唑类杀菌剂,有内吸性,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即可预防在作物表面的病菌,也可在植物体内向顶传导,从而杀死作物内部的病菌。
注意事项
1.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不要使用金属容器配制或盛放。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注意穿戴防护衣物,请勿吸烟及饮食。施用后及时清洗外露的皮肤、用过的器具和污染的衣物。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如误服,应立即饮下大量牛奶、蛋白或清水,并送医对症处理,不要引吐。若不慎进入眼睛或接触皮肤,应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此药无特殊解毒剂,中毒后送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处,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储同运。3.储运时要严防潮湿和日晒,保持阴凉和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