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40339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40339
首次批准日期
2014-02-18
有效期至
2029-02-17
农药名称
苯甲·丙环唑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5年12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瑞东农药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苯醚甲环唑difenoconazole15%
丙环唑propiconazol1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纹枯病15-2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预防纹枯病,穗前5-7天用药,间隔10-14天后(即齐穗期)施第二次。均匀喷施,喷足水量。2、治疗用药应在发病初期(发病株率10%-15%)第1次喷药,隔7-10天再喷施一次,共施药2次。3、用药期间田间正常管理。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是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的内吸性广谱杀菌剂,对水稻纹枯病,有较好的治疗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施药3次,其安全间隔期为28天。2.不能与铜制剂或碱性物质混用。 3. 请遵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吸烟或饮食。4.本品对鱼及水生生物有毒,勿将药液或空瓶弃于水中,避免影响鱼类或污染水源。5.施药时要注意防护,如戴口罩、防护冒等;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剩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应作统一处理,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能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
中毒急救措施
本药剂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如不慎溅入眼内或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有误食可催吐,并随带此标签速去医院诊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密封后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 2、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热源的地方。 3、远离家禽、食品、饲料、种子和粮食,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上锁。 4、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食具、种子等混合贮存运输。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